考试须知 | 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校考科目及退役士兵综合考查科目考试指引

来源: 时间:2023-03-30

各位专升本考生:

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校考科目及退役士兵综合考查科目考试将于4月1日在我校广州校区进行,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的考场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一、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校考科目及退役士兵综合考查科目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二、考前准备

考生考前须提前准备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使用浏览器登录广东金融学院准考证下载系统(https://ticket.eol.cn/student/login?school_id=1031)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进入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三、来校交通指引

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校考科目及退役士兵综合考查科目考试地点设在我校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考点所在位置,制定出行方式。考试期间,学校实行交通管制措施,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快速到达考场,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必须从广东金融学院广州校区西门(正门)进入学校,学校东门(后门)实行交通封闭;

2.若考生通过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来校赴考,请务必设置导航目的地为广东金融学院广州校区西门,车辆在校门外落客点即停即走,考生步行进入学校;

3.考试期间,原则上一切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校,包括考生自驾车辆,请考生切勿自驾车来校赴考;

4.公交线路:请考生乘坐39路公交车,在龙洞总站(广东金融学院)下车步行入校。

四、考点考场分布

考生如需提前踩点,可于3月31日下午到学校了解考场分布。考生所在考场(试室)可详见准考证,考场分布如下图所示:

2023年专升本校考科目及退役士兵综合考查科目考试

(广东金融学院)考场分布

五、考生饮食安排

考试期间,4月1日中午,我校开放北苑食堂一楼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餐饮服务,考生可使用微信支付餐费,考生进入食堂时,请佩戴好口罩。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入校后请按照路牌指引抵达北教学楼考场。

2.考试结束后,为避免预约车辆在校门口扎推等候,造成交通拥挤,离校时请不要立刻叫车,尽量选择公交车辆离开。

3.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校考科目及退役士兵综合考查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20-37215393;监督举报电话:020-37216629

广东金融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校考科目

及退役士兵综合考查科目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水杯、透明文具盒(袋、套)外,其他任何物品(含各类计算器)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处以便监考员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下同)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书写姓名考号等考生信息,否则答卷无效。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合理安排来校赴考和作息时间,做好考前准备。请大家务必遵守校园管理秩序,自备口罩,注意自身安全。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