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20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办 时间:2020-07-2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招收对象

广东金融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

4.每人限报1个专业志愿。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共计100名,学制两年。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就读校区

学费

备注

金融学

25

校本部

5050元/学年

文理兼招

会计学

25

校本部

5050元/学年

文理兼招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校本部

5050元/学年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

25

校本部

5050元/学年

文理兼招

注:住宿费750-1900元/学年。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审核方式;

(2)截止时间: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24时截止(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材料提交:

1)填写完整的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见附件1;

2)1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4)本科毕业证扫描件;

5)学士学位证扫描件;

6)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的大学成绩单扫描件(须有学分绩点);

7)个人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校级及以上)。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7月29日24:00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我校招生办邮箱(邮箱地址:zsgduf@163.com;请留意我校招生办的邮件回复信息、确认发送成功),各类附件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电子邮件及压缩包的标题为“广东金融学院2020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另请考生填报考生信息采集表(附件2),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以EXCEL文件形式随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zsgduf@163.com。

2.录取。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主要依据考生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优先录取平均分高的考生。经学校审核,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五、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肆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特别说明

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七、监督机制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八、联系方式、监督与申诉

1.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15393

传真:020-37216086

电子邮箱:zsgduf@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uf.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duf.edu.cn

2.监督举报。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20-37216629

传 真:020-37216666

电子邮箱:jw@gduf.edu.cn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广东省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